大連盛澤船舶服務有限公司
新聞資訊
污染物處理方案
1. 總則
1. 1 編制目的
1) 保護海洋生態環境和資源,防治船舶及其相關作業造成的污染損害,保障人體健康和社會公眾利益。
2) 貫徹執行國家防污染法律、法規,以及海事局的相關規定。
3) 針對本公司的具體情況,結合公司服務區域環境特點和服務區域內可能簽訂船舶污染清除協議船舶的風險,制定科學的船舶污染物處理方案,方案符合國家有關要求。
4) 通過本方案的制定,明確公司船舶污染物處理技術方案,配合應急預案,有效利用公司應急資源,保障在應急情況下高效、有序地完成船舶污染物處理工作。
(注:污染物清除作業方案的工作原則、適用范圍、法律依據、管理部門、污染事故等級、相關定義和術語均與溢油應急預案一致此處從略).
附件:污染物處理方案.pdf